欢迎光临宁波市网上政务服务中心 首页 /    服务指南 /    政策法规 /    市场资信 /    政务公开

该网站已停止更新,仅提供历史数据查询,如需访问最新公告信息,

请访问 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

海曙 江北 镇海 北仑 鄞州 奉化 余姚 慈溪 宁海 象山 前湾新区 国家高新区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政府采购 >  区级文件 >  查看详情

镇海区财政局关于公布2019-2020年度镇海区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

信息发布时间: 2019-04-10 09:28:45     阅读:
镇采购办〔2018〕5号
各镇(街道)、区直单位、团体组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宁波市财政局相关文件精神,现将2019-2020年度镇海区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予以公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镇(街道)、区直单位、团体组织(以下简称“采购人”)凡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视同财政性资金)依法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属于政府采购范围。
    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是采购单位编制年度政府采购预算的依据和政府监管部门进行监督检查的内容。
    宁波政府采购网是本市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的公布媒体。
    二、集中采购目录内项目(附件1)应当委托集中采购机构采购;分散采购项目可以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理采购,也可以委托集中采购机构采购。分散采购项目需要委托集中采购机构的,采购单位应事先征询集中采购机构意见。
    三、政府采购工作的基本流程是:采购单位在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基础上,根据实际需要及时提出采购执行计划报财政部门备案,组织采购活动,签订、录入采购合同,办理资金支付等。
    采购单位应根据单位的各项支出安排和采购需求,编准、编细、编实政府采购预算,严格控制预算追加或调整,并严格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无预算不得采购。如单位在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情况下,擅自自行组织采购;或在采购预算执行过程中,未按照规定编制政府采购计划或者未按照规定将政府采购计划报财政部门备案的,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采购单位责任。
    采购单位应根据财政部门批复的政府采购预算,结合单位工作需要,充分考虑依法采购的时间要求,编制政府采购计划和明确采购需求、采购实施方案,并同时附报比较详细、合理的采购需求,报采购监管部门备案,避免出现因时间紧急而改变采购程序或采购方式。
    按照细化政府采购预算的要求,对通用类项目,应明确到具体购买内容,按末级采购品目填报;对专项类项目按“能否以一个供应商供货”为分类判别标准,凡能由一家供应商供货的,就以一个采购品目填报,如需几家不同供应商供货的,则以若干个不同采购品目填报。纸张、机动车保险服务、印刷服务、会议服务等日常性项目,应纳入年初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范围。
    四、政府采购应当优先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单位应严格贯彻落实国家的节约能源、环境保护、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进口产品管理和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单位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应当按《镇海区采购单位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所需资料说明》提供相关资料,在获得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核准后,才能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五、对采购需求具有相对固定性、延续性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长期服务类项目,采购单位通过公开竞争的采购方式确定项目供应商时,可采用一次采购、按年续约的方式,采购单位与供应商之间的合同应当一年一签,合同续签的条件和要求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载明。一次采购的年限一般不超过三年,特殊项目,经批准,也可适当延长年限。采购单位应在合同到期前,根据采购预算编报政府采购执行计划(在采购方式一栏选择“续约采购”),并将中标通知书、初次合同等资料的影印件作为附件报财政部门备案确认,再签订下一年的合同。
    六、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拟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的,采购单位应当按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规定,报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后,向财政部门申请批准。其中,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还应事先向财政部门填报《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申请表》,经审核同意后,再按规定组织单一来源专家论证,并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等政府采购指定媒体上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将公示情况一并报财政部门。
   七、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根据《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的要求,采购单位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将采购项目公告、采购文件、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采购结果、采购合同等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进行公开。
    八、加强政府采购内部控制机制。采购单位应当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要求,建立健全本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设立政府采购联络员,完善内部机制、细化内部流程、强化内部监督,在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和实施计划、确定采购需求、组织采购活动、履约验收、答复询问质疑、配合投诉处理及监督检查等重点环节加强内部控制管理。
    其中,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是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和质量的重要保证,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采购需求源头管理,科学合理确定采购需求,加强需求论证和社会参与,严格依据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及合同,依法规范开展履约验收,落实验收责任,确保政府采购质量和绩效。
    对按照规定不纳入政府采购管理的项目,采购单位应当专门制定单位内部的采购管理办法加以规范,并可以直接通过政采云平台网上超市、在线询价、主题馆等方式组织采购。
    九、各采购单位要增强政府采购主体意识和责任感,严格执行各项规定,切实维护法律和政策的严肃性,确保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在宁波政府采购网“政策指导”栏目查询。
 
附件:1、2019-2020年度镇海区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
2、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
 
                                                                                                                                                                                           宁波市镇海区财政局
相关下载文件,若下载文件时undefined请重置后缀名.doc
附件1_2019-2020年镇海区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doc 文件下载
附件2:政府采购品目分类.pdf 文件下载
上一条:没有了 下一条: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