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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炼化场地回填项目渣土车清运沿线道路交通协管服务外包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23-01-28 14:40:40     阅读:
宁波市镇海国泰工程建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雄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就本招标编号下的招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一、项目名称镇海炼化场地回填项目渣土车清运沿线道路交通协管服务外包
二、招标编号GTCGS2023010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服务地点、合同履行期限、招标内容及招标控制价
1、服务地点:镇海炼化场地回填项目渣土车清运沿线道路。
2、合同履行期限暂定六个月(具体服务期限为:本合同生效的次日起,至招标人服务指令结束之日止),服务期内如连续或累计两个月份考核不合格的,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3、招标内容
交通协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负责交警中队分配的镇海炼化场地回填项目渣土车清运沿线道路交通劝导、秩序管理;协助交警中队查处违停车辆;协助交警中队做好临时性交通管理工作;协助防止执勤区域内发生交通事故、车辆拥挤、交通混乱现象,一经发现事故隐患应第一时间上报现场执勤民警或招标人;有临时任务时,无条件服从工作需要,上路执勤;具体工作内容及时间服从交警中队安排等]。
4、招标控制价单个岗位经费最高限价为8800元/月/岗位,岗位数暂定42岗(12小时制)。
5、预算总金额:221.76万元。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以下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结果确定为禁止参加政府招投标活动期间(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结果确定为禁止参加政府招投标活动期间的,招标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
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投标活动。
8、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能作为本服务项目的承接主体。
 (二)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业或事业法人;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镇采购办[2022] 1号文,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仅有提供的服务属于“未列明行业”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以及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方可投标本项目。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详见[2011]300号文
3、其他特定条件:投标人须具有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期《保安服务许可证》
/4、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形式投标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300元,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以电子文本或纸质文本形式出售,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需邮购,将采用到付款的方式,并请按下列开户银行及账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招标编号)。采用邮寄方式的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本公司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帐户:宁波市镇海国泰工程建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号:33101984036050508384-0002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镇海支行
联系人:徐晶      电话:0574-86274782
地点: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锦业街18号镇海大厦10楼1020室。
温馨提示:投标人付款后应及时将汇款底单发送至2589002191@qq.com,并在底单上注明投标人名称和需要购买标书的项目编号标项号,请给予配合。
七、发放招标文件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2023年2月2日止,每天(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08:30-11:00,14:00-16:00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应下载钉钉客户端后扫描下面钉钉二维码,完整填写并上传相关资料后视为报名成功。招标代理机构于招标文件发放时间结束前,将通过投标人报名时的预留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钉钉报名二维码如下:
九、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3年2月1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至宁波市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三(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5号),迟到的投标文件和未购买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文件递交可采用以下方式之一
投标文件若采用现场方式递交的,请投标人指派1名授权代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至宁波市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三(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5号)。授权代表须遵循疫情防控规定按指定线路进入开标、评标场所。
(推荐)允许投标人邮寄送达投标文件。投标人选择邮寄快递方式寄送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包裹外包装上请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以便代理机构作接收登记工作,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以快递形式寄送到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邮寄地址: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锦业街18号镇海大厦10楼1007室(宁波市镇海国泰工程建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收件人:徐建宁、沈朝伦、倪琦磊,联系电话:0574-86661526、13516786656、15726810382),请各投标人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中密封完好,因邮寄过程中的密封破损无法达到开标要求的,本代理机构和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文件邮寄接收截止时间为2023年2161630分(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时间为准,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投标文件,则作自动放弃投标处理,投标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时间,邮寄过程中的所有风险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寄出后请及时与代理机构联系确保投标文件是否投递到位。
十、开标时间和地点:定于2023年2月17日9时00分( 北京时间)在宁波市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三(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5号)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本项目将采用钉钉直播形式开标,该直播仅为附加形式,如因网络、应用系统等原因造成无法直播或直播不完整等,均不影响项目开评标。投标人如有需要,可以向招标代理机构申请观看开标录像。各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如有异议,可以在钉钉直播期间提出。钉钉直播二维码如下:
 
十一、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40,000,保证金形式:银行支票、银行汇票、转账支票或银行转账;提交时间:于2023年21416时00 分(到账截止时间)之前缴纳到如下账户并备注栏注明本项目名称(可简写)
帐户名称:宁波市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保证金专户
帐号:52010122000538071002434
开户行:宁波银行镇海支行
十二、其他事项
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投诉。
2、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招标程序环节的质疑,不符合一次性要求的,对其相应质疑不予答复。
3、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将以“澄清公告”的形式发布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镇海区分网(http://zhenhai.nbggzy.cn)上,要求已取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密切关注网上信息或书面通知,未浏览到,责任自负。
、业务咨询: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市镇海国泰工程建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锦业街18号镇海大厦10楼     邮编:315202 
联系人: 徐建宁、沈朝伦          联系电话:0574-86661526
招标人名称:宁波市雄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镇海区骆驼街道锦业街18号镇海大厦17楼     联系人戴老师  电话:13858242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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